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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2 11:16 编辑
财务人员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一辆已经用过的二手车,现在不是有新的文件规定可以减按0.5%征收增值税嘛,那请问我们公司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啊?
文中规定适用0.5%征收率的范围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属于“旧货”的概念,而你们公司的车属于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以你们公司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哦。
税务人员
一
何为“旧货”,何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旧货的销售人一般是指专门从事二手生意的经销商。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
适用税率
01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02
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适用3%减按2%简易办法计税
03
特殊情况
二手车经销商: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简易办法计税申报表填写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2%和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减征的销售额的1%和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2%和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1%和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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