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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基数标准相关业务即日起全面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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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8-23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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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基数标准相关业务即日起全面恢复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77333&idx=3&sn=dbd792f3dd19d971665acf4992956a85&chksm=97efaad0a09823c685663bf4b364d7aafecd0e7f2cfa955eb90da36583fb8f70476b1add0ff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2 19:08
二维码:
-
近日,武汉市医保局发布通告,从2022年7月1日起暂停办理的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基数标准相关业务,
即日起全面恢复办理。
此前,由于湖北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因故未能出台,我市暂缓2022年7月起全市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
武汉市明确2022年度(2022年7月—2023年6月,下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全市恢复参保单位
新基数相关业务办理
即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可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医保服务专区”、“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月度申报业务,并通过税务部门缴纳。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完成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当前,我市
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正执行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含生育保险费),
执行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
。
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缴本单位2022年7月医疗保险费,按时缴费后可享受缓缴政策。
在此期间,享受缓缴政策的参保单位,应履行代扣代缴本单位职工医保个人缴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由于此前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未出台而无法正常缴纳医保费的单位,
需要于9月25日前完成费用补缴
,以免影响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缴费业务办理恢复
据介绍,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按
缴费基数月标准6795元的6%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按规定还应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为7元)。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应于
9月25日前
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或前往协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完成2022年度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
目前,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批量扣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每月批扣一次。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具有预存批扣资金的充足时间,2022年8月暂不实行批扣。若选择在协作银行以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应在
2022年9月20日前
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2022年7、8、9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额的将不予批扣。
退休人员相关业务恢复办理
全市职工医保相关业务恢复后,我市退休人员按新缴费基数计算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有序实施差额部分的补划。
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间退休的医保参保人员,
于2022年9月25日前
缴清应缴未缴医保费后,即可向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因本年度缴费基数推迟发布导致的迟办退休,延办期内将按照规定补足待遇。
武汉市医保部门特别提醒,新医保缴费基数标准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后,
线上、掌上、线下多种渠道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但是业务恢复办理初期,预计业务办理量较大,可能出现系统拥堵卡顿、医保经办大厅办事人员较多、排队等待时间较长、咨询电话接通较难等情况,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尽量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
优先选择通过线上、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相关参保单位和个人对操作流程和政策依据有疑问的,可事先向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武汉发布】微信公众号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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