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81
  • Tax100会员 33504
查看: 263|回复: 0

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才能加计抵减吗?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2-8-20 0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建税务
标题: 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才能加计抵减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k5OTgyNQ==&mid=2651489149&idx=2&sn=d5ef26c6fe86725e9110b1773c9a6ccf&chksm=84b758c3b3c0d1d5090b020a59f0a8fd398451020e6d9c115b6674bab48df8151539c13e5b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9 09:03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我们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以下简称“11号公告”),明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相关问答
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均可以进行加计抵减,不仅限于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除外。
往期回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福建税务
ID:fj-tax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你“在看”我吗?
941_166092488339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