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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才能加计抵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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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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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9 01: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才能加计抵减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04708&idx=2&sn=72d1910a63520055fd1e9fb5b026e0fa&chksm=bd5451608a23d8763c728ee3276610ecc0abf9a0361ff0271f33724c8ab1a9a391b5ac8cbc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8 18:32
二维码: -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以下简称“11号公告”),明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均可以进行加计抵减,不仅限于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除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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