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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注销环节再简化,企业注销涉税事项轻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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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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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8 21: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宁税务
标题: 【实用】注销环节再简化,企业注销涉税事项轻松办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Q4ODI1MA==&mid=2671601654&idx=2&sn=e1396a20b531e2ce94b61f4fd2bf2d74&chksm=bdf378638a84f17501da4e6a51d0ddfd505f0dc37be4ae2b1d44f28d8edc4b7c07ac42ef830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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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听说税务注销又简化了是吗?

没错,根据《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自2022年7月14日起,“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没有代开过发票,且没有欠税、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那怎么查询是否有未办结涉税事宜呢?

可以查看链接→办理简易注销,还有未办结的涉税事项,如何查询?快来看这里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待办/我要查询——简易注销纳税人未办结涉税事宜查询


《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已经进一步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办理简易注销→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扩大,网上办理操作指南来啦


简易注销确实是很方便,但是我们公司不满足简易注销的条件,应该如何办理清税注销呢?

不满足简易注销条件也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通过清税注销套餐办理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业务概述
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文、税总发〔2019〕64号文规定,对于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通过的情况下,采取承诺制即办注销。对于不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也可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

二、办理前提条件
1.监控纳税人状态,不能是非正常、注销或者非正常户注销
2.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中至少有一人完成实名认证

三、操作流程
01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清税注销套餐
02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界面左侧套餐业务中的“清税注销套餐”。

2.补全注销申请信息,下拉框选择“注销原因”和“经办人”,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的所有指标进行校验,系统飞速运转,请耐心等待哦!

符合即办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继续在电子税务局中办理注销,也可选择携带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

校验完成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三大类监控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第一栏为“即办资格”,共有六类即办情形,符合其中任意一类,即符合即办条件,二三栏为纳税人的未办结事项。

3.在办理申报前先完成清算报备
(1)点击监控事项“是否清算申报”办理列的“网上办理”按钮。


(2)下拉框选择经办人,填写清算备案日和清算原因后点击下一步



4.企业状态变为清算后,按照系统提示,进入注销套餐逐项办理其他未办结事项。

温馨提示
1.完成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后,需重新验证,才能跳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2.若需缴纳税款,可以在“申报结果查询”中点击“缴款/查询”,自行选择缴款方式。


5.最后完成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6.在所有事项办结后,点击“重新验证”,跳出提示“可点击‘申请注销’并下载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这时,就只剩最后一步啦!

7.对于符合即办条件和不符合即办条件的企业,往下的操作有差别哦!
符合即办条件的企业点击“申请注销”,跳出提示“确认是否进行注销”,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跳转至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虽然这时已经注销完成了,但一定不能直接关闭界面,最重要的凭证可还在后面呢)

勾选pdf文档,点击“下载”,保存文书。


不符合即办条件的企业,通过一般流程申请注销,点击“申请注销”,发起一般注销流程,填写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提交任务,税务人员受理通过后可以下载打印受理通知书,审批通过后,完成注销。


注销完成的企业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免登录功能--注销登记查询模块,打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若需补打清税证明,也可以通过这个路径哦】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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