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574
Tax100会员
3320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四川
›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②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47
|
回复:
0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②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复制链接]
四川政策君
四川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555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555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333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555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3332 积分
积分
15556
发消息
2022-8-18 19: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自贡税务
标题: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②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E0NDUyMw==&mid=2247524939&idx=1&sn=22d1bb92222958b47e95b96197dd04cc&chksm=ce906d2ff9e7e4393f5f7f05292b2343027277f3ab90d36340926112dffb29e332219582931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5 17:43
二维码:
-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今年以来,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带动小微企业经营逐步改善,支撑困难行业销售加快回暖,助力工业经济运行企稳回升。
近期有纳税人给我们留言,希望了解2022年小微企业都有哪些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如何享受这些政策。
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今天了解:2022年出台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
自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小贴士
适用3%征收率、3%预征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此优惠政策。
2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
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3
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8号)规定:
自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贴士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热点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热点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热点问题
2022年6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2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热点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热点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2022年4月份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下游企业无特殊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你公司的情况,我们可以选择针对30万元销售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来源:四川税务
疫情防控
◆
【20220953】请转发!涉疫法规,确保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知晓
◆【20220954】海口静态管理时间延长!西藏日喀则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自贡疾控提醒:到(返)市请及时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20220955】自贡疾控提醒:暑期高峰将至,旅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吉林
浙江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