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76
  • Tax100会员 33425
查看: 304|回复: 0

答疑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厂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2-8-18 05: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开发区税务
标题: 答疑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厂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Y4NA==&mid=2652074571&idx=2&sn=2270978ae42eea72499eb7d2abd4a482&chksm=844fa858b338214e406551cdcbf74e5b7f6af18734658fc6ed51aef2595661d0db6926909a5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7 17:33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Q: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A: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2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往期精选
每周答疑精选丨印花税按次申报提示出现系统异常,如何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基础知识,一图了解!
  ☆ 购车都有啥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380_166077241006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