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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清《印花税法》实施后疑难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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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6 06: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举例说清《印花税法》实施后疑难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37838&idx=1&sn=6fe58128b8a0d2d28be02070634fcd44&chksm=80a12598b7d6ac8e25bf06395dd094fe3a58ea56107db593b8e7199b363d62e1a69e768808b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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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1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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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具有税负轻、税率低、适用范围广等特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施行后,这些疑难问题你关注到了吗?让税小皖为您举例说清吧!




一、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二条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之‘买卖合同’规定:动产买卖合同印花税应按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但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举例说明
A公司经营汽车销售,7月1日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A公司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合同订立双方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多方签订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印花税法》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举例说明:
2022年8月10,甲、乙、丙三方签订建筑合同,甲企业为业主,乙企业为建筑业企业,丙企业为设计企业。该合同总额3亿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乙企业负责施工业务、工程款2.5亿元,丙企业负责设计业务、设计费用0.5亿元。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甲、乙、丙按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税甲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3%=9(万元),乙应缴纳印花税25000*0.03%=7.5(万元),丙应缴纳印花税5000*0.03%=1.5(万元)。

三、注册资本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举例说明
B公司2022年将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全部缴纳到位。原来的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资本公积1500万元,根据最新印花税法,增资部分如何缴纳印花税呢?

  “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如果大于原已贴花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那么B公司2022年应缴纳印花税2000万*0.025%=5000元。

四、印花税退税规定有哪些?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举例说明:
2022年7月5日,C企业与某物业企业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总额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2022年12月5日,C企业与该物业企业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将原合同金额调整为2800万元。

2022年10月,C公司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0元×0.03%=9000元。

2022年12月,合同金额调减可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30000000-28000000)×0.03%=600元。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举例说明:
D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服务。2022年8月12日,D公司与某企业签订承揽合同,合同总金额1090万元,其中列明增值税税款90万元。2022年11月5日,D企业会计发现该合同增值税税率适用错误,将原合同增值税税款调整为125.4万元。

2022年10月,D公司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10900000-900000)元×0.03%=3000元。

2022年11月,该合同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125.4-90=35.4(万元),可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354000×0.03%=106.2元。

五、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举例说明:
E公司为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2022年8月25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2年10月12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100万元,2023年1月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30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该合同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呢?

E公司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2年10月、2023年1月、201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0元×0.3‰=0元;

2023年1月,按实际结算金额100万元申报缴纳印花税:1000000元×0.3‰=300元;

2023年4月,按实际结算金额300万元申报缴纳印花税:3000000元×0.3‰=900元。
注:本文所有示例均不考虑税收优惠



来源:池州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财产和行为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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