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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念第9期: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行业范围扩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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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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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6 05: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仙桃税务
标题: 税税念第9期: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行业范围扩大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zA3MTE4NA==&mid=2651646987&idx=4&sn=f793ff3d22af4ed370abf14e8a180cee&chksm=8cefbeb4bb9837a2776ae5c1adfc83cb08a14c663fb7410336caf6883a4c2072b3cd4107c7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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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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