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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申报纳税期截至15日,本月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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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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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5 1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滨海税务
标题: 8月申报纳税期截至15日,本月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Tc1NTU4Mg==&mid=2247547404&idx=1&sn=5a2288b65bcaf8c3a57cc6973d6a61cc&chksm=fd1c3e5dca6bb74b2b4638fc17227e8bf4a5c0689bc91fa9245785bbbd8c4adaef48db15d08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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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8月1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制图 刘耘


8月申报要点

1
8月申报纳税期,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相关解读第三条,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填报要点:

9图助你快速掌握留抵退税申报要点
留抵退税申请热点问答看这里→

2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限将陆续到期,记得按期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对于按月申报享受缓缴政策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10月或2022年1月,请于2022年8月1日-15日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要记得按期缴纳哦~

来源:天津税务
编发:天津滨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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