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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47份中英文MLI整合文本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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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8-15 10: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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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整理: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2022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对我国生效并对部分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6号),该公告明确:
1、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22年5月25日向《公约》保存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交存了《公约》核准书。根据《公约》第三十四条(生效)第二款的规定,《公约》将于2022年9月1日对我国生效。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完成《公约》生效程序的情况,《公约》将适用于我国已签署的47个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时间根据《公约》第三十五条(开始适用)的规定确定。
在该公告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相继发布了47份公约(MLI)中英文整合文本,整合文本主要包括关于整合文本文档的说明、关于公约条款开始适用的说明以及根据公约对协定条款进行修改后的协定文本三部分内容。下表主要对47份协议缔约对方的公约条款开始适用的说明进行了汇总整理,以方便查阅。
1、表中“公约条款对本协定适用情况”一列中如为空白的以及47份协定在中国的适用情况如下:
(1)对于支付给或归于非居民的款项源泉扣缴的税收,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发生的应税事项;
(2)对于所有其他税收,适用于2023年3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周期征收的税收。
2、表中“相互协商程序适用时间”一列中如为空白的则该协定不适应该条款;
3、表中比利时的交存批准、接受或核准文书的日期以及公约生效日期总局官网公布的中英文版与OECD官网发布的MLI签署情况一览表的日期不一致,已经标明。

47份中英文MLI整合文本一览表




温馨提示:整合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条约”栏目相应“国家或地区”项下发布。点击“阅读原文”,可链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条约”栏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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