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12
  • Tax100会员 33366
查看: 268|回复: 0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2-8-12 19: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德州税务
标题: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A4NzM2NQ==&mid=2698231178&idx=2&sn=7b1e07dce1c01c4a8d0679a653549cb4&chksm=badcc4e08dab4df6cd256dfc08e6056354ca940ce8f15dac1bece02de91dab4a5363d615c96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1 18:20
二维码: -

问: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大型零售企业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8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0(=1000-800)万元;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000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办公室
501_166030383072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