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31
  • Tax100会员 33422
查看: 237|回复: 0

跨地区(省、市)就业的人员,其职工医保关系能转移吗?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2-8-12 05: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燕山税务
标题: 跨地区(省、市)就业的人员,其职工医保关系能转移吗?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DQ3OA==&mid=2652074734&idx=3&sn=1bd7726d4b3c90376fe5f0b555232eae&chksm=8b72691fbc05e0093fb584b716fc52f8a692487441c8abed2bfadb7f5ffdacf076984ee5c97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1 12:43
二维码: -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01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符合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可在本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02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就业(参保)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03
累计缴费年限
跨统筹地区到本市流动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End


8月征期日历来了,大家记得按时申报哦~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解读
收藏!2022上半年税费支持政策汇编

来源:医保北京
279_166025371669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