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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政策6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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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关丽丽
为帮助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群体,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用税收优惠政策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以税费优惠政策升级,充分调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积极性。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用安置退役士兵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到企到人。今天我们走进庆安,邀请庆安县税务局税政股李宁做客直播间,请她来给我们解读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庆安县税务局 李宁
一、军队转业干部的税收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我省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该政策现已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1.政策适用主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2.政策内容: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4.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该政策已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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