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123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264|回复: 0

“千名干部访万企 惠民解难促发展”热点问题解答(九)--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哪些?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2-8-9 03: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
标题: “千名干部访万企 惠民解难促发展”热点问题解答(九)--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哪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UwMzQyNw==&mid=2650601374&idx=1&sn=97cb9ea475f170597053f4309048cd06&chksm=87fd27b2b08aaea4f2e5029519d03d505958d78af73cdf8a5604710f06c43047843dbaba8ca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08 11:53
二维码: -
● ● ● ●

“千名干部访万企 惠民解难促发展”热点问题解答(九)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哪些?


一、实行范围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见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承诺方式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事中核查时发现核查情况与纳税人承诺不一致的,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再予办理。对在事中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纳税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工作要求
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推行和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督促检查,对纳税人反映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六、本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附件二:
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识别二维码查看和下载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推荐阅读

? @职场新人,住房租金可以申报个税扣除哦~
? 《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操作指南》电子书来了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分不清?一文帮你弄懂
738_165998642312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