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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小课堂|您来问我来答【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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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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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5 18: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来宾税务
标题: 税务小课堂|您来问我来答【第四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jEyNTA3Mg==&mid=2247518846&idx=1&sn=4b55a8a86ef341710cfcbcf74db6b7c6&chksm=cfc02081f8b7a997232dfd7e66bfb1bee09b1a64b45efd20b170803c89ead45522a929289da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03 09:37
二维码: -


您来问来答

【第四期】

一、政策咨询热点
01
目前个人代开劳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个人发票代开参考此优惠政策享受。

02
最近新出的车辆购置税减半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纳税人为单位所购置的车辆?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并且排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该政策适用于单位及个人。

03
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103号)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办税指南热点
01
办理个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出租方(房东)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其他经办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出租方(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02
我单位给已退休人员发放去年的奖金,还需要进行申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03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冲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三、系统操作热点
0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怎么办理?
答: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首页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然后依次选择适用政策年度、所属行业等信息,输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再点击上方【提取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就会自动带出。接着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最后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就成功保存了。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可对该声明进行【导出】、【打印】操作。

02
在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时,系统一直提示有尚未开具或者验旧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是在验旧界面中无法找到相应的票种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后,依次点击【发票领用】-【电子发票领用】-【选择领票员】-【选择想要领用的发票种类】-【填写领用份数】即可正常领用发票。

03
单位变更管理社保缴费的人员,怎么处理?
答:如单位需要变更管理社保缴费的人员,应使用新任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注册新账号,注册成功后重新绑定户籍进行管理。在新账号成功绑定后,旧账号的绑定关系会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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