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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说税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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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8-4 0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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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彪哥说税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298694&idx=2&sn=b2bd2ffbbab5c71b7478fbae353f641a&chksm=84f9670cb38eee1aab1334dfa2bc2dfda86838d73c269b63a84080d76aaa44c81ff790551fb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03 16:39
二维码:
-
今天推出第五十六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
“六税两费”
减免政策
大家好,我是彪哥。近几期节目,我将为大家分享《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开启今天的涉税知识学习吧!,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开启今天的涉税知识学习吧!
彪哥,某公司为2022年3月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买房产并申报缴纳印花税,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彪哥,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属于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刚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如何确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彪哥,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属于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刚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3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彪哥,某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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