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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黄山市中心城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再度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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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31 00: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山税务
标题: 重磅!黄山市中心城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再度开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MzNjQ4OA==&mid=2247506416&idx=1&sn=d0a5d4548f3ad6730801bfc674f2a7fe&chksm=975475b7a023fca1c7a7aebe3ed5cb528da0ccedfa0bfbe30c441d5cd8fc3a2f1254871b5ce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30 13:06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游客消费热情,助力经济复苏产业发展,同时提升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意识促进全社会税收精诚共治,黄山市税务局将对消费者个人在市中心城区发生的零售、餐饮和住宿行业消费,以发票抽奖的方式进行奖励。
发票抽奖活动于2022年8月正式开始,原则上每月举办1期,每期奖金总额为10.8万元,共6期,奖金总额64.8万元人民币。
奖项设置

一等奖 ( 2名)
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
二等奖 (20名)
各奖励人民币400元
三等奖 (400名)
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四等奖 (600名)
各奖励人民币50元
五等奖 (1000名)
各奖励人民币20元
来吧,了解下活动详情!
1
活动内容
消费者个人从2022年8月起,在黄山市中心城区零售、餐饮和住宿行业发生消费取得的发票。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为抽奖依据,采用计算机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奖发票,并对中奖发票持有者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的活动。
2
抽奖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均可以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一)2022年8月起,消费者个人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参与活动的行业)发生的消费,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发票必须实名】。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及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发票不参与本次发票抽奖。
(二)单份发票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100元(含)以上。
(三)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自2022年8月起通过“黄山税务”、“慧黄山”等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注:
参与活动的行业包括:52零售、61住宿业、62餐饮业。
3
抽奖时间
黄山市税务局在每月度终了后20日内,启用“抽奖系统”,公开进行发票抽奖操作,并由市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
抽奖结束次日,由黄山市税务局发布中奖公告,并在“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黄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中心城区办税服务厅公告。
4
兑奖事项
(一)兑奖时间。一等奖中奖消费者应当于开奖公告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兑领奖资格。

(二)兑奖方式。一等奖中奖消费者到黄山屯溪区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屯溪区徽州大道22—4号)办理兑奖手续,中奖奖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兑付。除一等奖之外的中奖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兑付。

(三)一等奖中奖消费者奖金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取,办理领奖手续资料见《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黄山市中心城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告》(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通告内容)。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兑奖
1.兑奖人不能提供完整有效兑奖资料的;
2.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3.代开的发票;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5.黄山市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发票;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原文了解更多
来源:征收管理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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