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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合作+EPC”、ABO、“特许经营+联合开发”的投融资模式到底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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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股权合作+EPC”、ABO、“特许经营+联合开发”的投融资模式到底有何区别?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30 20:2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65569&idx=5&sn=12c387043637f60108ab4acdfee93380&chksm=ea9da5e5ddea2cf3997d3453b622be5381fe27b4c04d2d4150de008b77cf9a9985fb2436e55f#rd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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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领取【资料汇编|城投公司融资模式/运营管理相关文件汇总】
根据这三个问题,我们介绍一下这三个模式:
“
股权合作+EPC”模式、ABO模式以及“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
“股权合作+EPC”模式
1.操作步骤
“股权合作+EPC”模式常规有七个操作步骤。依次是:
①授权
②地方国有平台公司招投资方(俗称施工单位)
③双方组建项目公司
④名义上项目公司融资建设
⑤片区开发建设,获得土地出让的收益
⑥平台公司根据签订的协议将项目回报给到投资方
⑦合作期满社会资本退出
2.特点
这个模式的优点:操作简单,推进快。只要有
足够强大的平台公司,
即可操作成功,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双方合作性质为股权合作,如果仅仅只是让施工单位的钱进来,则有被判定为明股实债的风险。
3.适用条件
地方国有平台公司足够强大,至少是AA+以上的评级。因为这种模式需要平台公司进行担保,或者项目并表。
总结一下:
这个模式需要有强大的平台公司。
ABO模式
ABO模式,也即授权-建设-运营。该模式在浙江省较为普遍。
1.操作步骤
①地方政府授予地方平台公司开发权
②地方平台公司采购社会资本方
③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④项目公司对该区域进行投资建设
⑤项目公司采购施工单位对该区域进行施工建设
⑥项目公司负责片区内基建开发,政府增收
⑦政府将片区内土地出让收入给到地方平台公司
⑧平台公司将片区开发收入通过各类奖补给到社会资本开发回报
2.特点
ABO模式其实比较强调运营,更加市场化,不过有些地方政府在这个模式中涉及到二级房产开发。但是房产开发中涉及到摘地。摘地是公开行为,不能绑定。还款来源大头其实是房地产开发收入。这里是存在风险的。若是金融机构认为该方面的还款来源存在涉房风险(所以一般会做成安置房进行销售从而降低风险),其实贷款会有一定的风险的。5号文出来以后,这个模式在方案编制中需要更加谨慎。
这个模式的优点是只要找到优质的社会资本,就能搞定融资及后期运营,产业导入。
但是这个模式最大的风险也是如此:融资压力都在社会资本头上。
3.适用条件
该模式对项目品质要求非常高。项目周围有非常好的商圈,或者该项目本身有既有投资红利,比如旁边有高铁或机场。
总结一下:
这种模式需要有熟地(就是肉眼可见的土地价值,而不需要砸很多钱来催熟土地价值)作为匹配。
“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
1.操作步骤
①政府发起特许经营开发项目
②以竞争性方式授予地方平台公司特许经营权
③特许经营权人与政府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允许特许权人寻找合适的第三方联合开发本项目
④特许经营权人公开招标招最优投资主体。同时,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俗称“两标并一标”
⑤特许经营权人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⑥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运营
⑦政府获得增量收入
⑧政府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向特许经营权人支付可行性绩效奖补
⑨特许经营权人向项目公司支付开发回报
2.特点
这个模式的主要还款来源其实是在该片区内砸下去的投资使得完善该片区的基础设施、提高老百姓的生活品质,从而使得该片区土地增值,增值后的土地出让进入到财政总盘后,使得财政的总收入增加。该模式会在土地出让后一年排该项目的预算,以财政增收为上限,以收定支的方式安排后期给到特许经营权人的可行性绩效奖补资金。特许经营权人拿到可行性绩效奖补资金后再根据联合开发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
3.适用条件
该模式对于项目品质要求相较于ABO模式更低,可能项目离市区较远,或者有一定工业用地。
项目建设内容受限于2015年六部委颁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内的基础设施、公用配套项目。
总结一下:该模式需要有毛地匹配,且土地价值需要公建配套的完善来进一步拉升。
三种模式的核心区别
我们将三种模式进行了总结对比,如图所示
1.前世今生
“股权合作+EPC”模式的前身是“F+EPC”模式,ABO模式的前身是PPP模式,“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的前身是特许经营模式。
我们在梳理这三个模式的时候也在思考:三者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是还款来源不同,还是上位法支持不同,还是说是否涉及到运营呢?
2.本质区别
核心还是要说到本质的,从第一性原理出发,
核心的本质是项目开发失败的主要风险承担主体不同,
导致了不同模式的选择。
“股权合作+EPC”模式,在苏北地区被普遍采用。政府匹配地方国有平台相应的土地要素资源,片区都直接交由地方平台公司去开发。片区开发失败的主要风险承担主体是地方平台公司。
ABO模式主要的风险承担主体是投资人。融资完全由社会资本自己搞定。那社会资本为何愿意既出资本金,又提供担保来做这个项目呢?原因就是前面提到的:社会资本看重本项目当下的土地价值,就是不需要砸多少钱在这个地上,土地的显性价值就在。
“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是将风险分摊到各家。因为该项目是公共服务项目,不能把项目融资风险全部丢给社会资本方,该模式的设计其实是各家承担了各自该有的风险的。为何是分散了风险呢?是不是分散风险就是个捣糨糊的行为呢?其实不是的。
第一,
本项目的项目品质并没有如ABO那么强,即土地需要花钱催熟后价值才能显现,若是把风险全部交由社会资本来承担,该种模式可能导致融资的钱下不来;
第二,
本项目属于是特许经营项目,具有公共服务属性,项目开发失败的后果较大,若将风险压在一个主体上,可能会导致开发失败的风险,并不是某个主体能够承受的起。为了最大化使得该项目落地,才设置了将不同风险分散到不同的主体上的方法。
结论
1、“股权合作+EPC”模式的适用条件是要求平台公司有较强的实力。
2、ABO模式的适用条件是对项目品质要求较高,需要项目有成熟的地块作为前置条件,即本项目区位或者有成熟的商圈,或者有稳定的人口导入来源。
3、“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的适用条件:项目在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内的,项目品质要求没有那么高,且对平台公司的资质要求没有那么高。
4、“股权合作+EPC模式”、ABO模式、“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三者本质区别并不是还款来源不同,或者是上位法支持不同,还是说项目是否涉及到运营。
三者的本质区别是该项目的风险承受主体不同
。
“股权合作+EPC”模式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地方AA+的平台公司,因为最终是需要他来提供担保;ABO模式的项目风险承担主体是社会资本,融资时需要社会资本提供担保;“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分散在平台公司、社会资本和政府的实施机构三者之间。
来源:TongJi新知,作者:同济咨询人 本文转载已获授权,对原作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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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近期连续在
成都、郑州、上海、广州、南京、在线
(疫情原因线上组织)举办十期城镇化投融资高级研修班,得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投企业、地方国资、基建央企、金融机构、施工企业和地产商等多领域专业人士的高度认可。
2022年8月19-21日 产融公会&启金智
库
将在
成都
举办
城镇化投融资专题(第十一期)高级研修班
《
城镇化领域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盘活存量资产与REITs、项目精准谋划、专项债券申报、城市更新改造、综合性片区开发、EOD、投融资模式创新实务和案例
》,本课程适合在城镇化投融资领域相关机构工作的各方面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政、发改、住建、行业部门、地方国企等属地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商、上市公司、产业投资者、投资运营商等投资机构,法律、审计、工程咨询、投融资咨询、管理咨询等专业机构。
【课程提纲】
第一讲、疫情冲击和新基建背景下多元化融资方式与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
一、城镇化投融资背景与形势
(一)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
(二)区域发展战略的演进
(三)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
(四)投融资政策周期
(五)主要投融资模式分类
(六)城镇化投融资的总体形势
二、项目融资的要点与案例
(一)项目融资的实务要点
(二)股权融资的要点
(三)复杂的债务融资工具
三、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一)国内融资平台发展的脉络
(二)长期存在的体制性原因
(三)实质性转型发展要点
(四)融资平台与PPP模式
(五)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分析
(六)有为政府的全力支持
第二讲、培育核心资产、盘活存量资产与公募REITs的要点与案例
(时间:8月19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
一、培育核心资产
1.城市是有机生命体
2.人产城融合发展理念
3.城市长期综合财力的内涵
4.一二三四级联动开发
5.主流投资策略
二、盘活存量资产
(一)依托存量资产的策略性融资
(二)实质性资产转让
(三)通过上市公司盘活资产
(四)ABS与类REITs
(五)盘活存量资产的要点
三、基础设施公募REITs
(一)REITs的特征与价值
(二)国内的长期探索
(三)基建REITs试点
(四)发展展望与建议
四、小结与建议
1.城镇化投融资核心观点
2.给地方政府的建议
3.给投资主体的建议
4.给金融机构的建议
5.投融资咨询的主要方向
6.参考书籍与文章
第三讲、项目谋划与专项债券申报要点解析
(时间:8月20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杨子军,高级工程师,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咨询事业部副总经理。
一、政策背景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发展的前世今生
(二)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专项债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
(三)历次国常会强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挥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
(四)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等部委提出专项债对稳投资的重要性。
二、如何谋划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一)什么是地方政府专项债?
(二)政府专项债具有哪些特点?
(三)明确专项债项目发行主体及实施单位
(四)相关部门在专项债发行过程的职责和分工
(五)熟悉专项债重点支持的九大领域
(六)了解专项债的负面清单
(七)近年来专项债发行额度及成功发行领域解析
(八)专项债九大领域系统性谋划思路及典型案例精解
三、专项债券申报要点解析
(一)项目筛选阶段,重点把握筛选原则
(二)专项债申报发行流程、必备条件及发行窗口
(三)专项债资金平衡方案策划十大重点内容解析
(四)如何做好事前绩效评价
(五)专项债项目成功申报的要件准备及系统录入要求
(六)如何精准把握专家评审重点方向
(七)专项债券项目审查结果信息获取渠道
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后期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成为地方国有企业由代建单位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的机遇。
(二)发挥“前期咨询+规划设计”资源的整合优势,助力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未来经营可持续性,助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政府视角下专项债偿债风险及策略分析。
(四)如何做好政府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管理,降低系统性风险。
第四讲、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实务
(时间:8月20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陈海登,地方政府、开发商及村集体更新顾问
一、解读全国重点城市更新政策
(一)重点城市更新政策的概况
(二)重点城市更新政策关键要点解读
(三)重点城市更新政策创新解读
(四)实操中个人的观点分析
(五)总结
二、从项目操盘角度解读城市更新
(一)实操角度下城市更新的定义与内涵
(二)实操项目过程中城市更新的特点
(三)各方利益诉求和相应顾虑
(四)不同类型更新项目的各方利益诉求
(五)洗地、做大经济蛋糕、降低成本和分蛋糕原则
(六)城市更新的类型、典型案例和操作模式
三、老旧小区改造盈利模式
(一)地方政府四大法宝
(二)老旧小区改造概况
(三)老旧小区来源难题
(四)老旧小区改造15个盈利模式
(五)老旧小区改造的忌讳
(六)总结
第五讲、基建投融资最新政策解析、项目模式重构、
平台公司授权经营(ABO)模式和企业市场化投资基建项目的模式实务
(时间:8月21日上午09:00-12:00)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金融专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中至远集团总裁。
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的相关政策要点解读
二、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三、政府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
四、平台公司授权经营(ABO)模式转型及合规性操作要点分析
五、企业市场化投资基建项目的模式与实务案例
第六讲、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城市更新项目、EOD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实务,以及关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操作模式及落地实操
(时间:8月21日下午14:00-17:00)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金融专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中至远集团总裁。
一、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
二、土地储备开发主流模式解析
三、片区综合开发政策联动自平衡投融资模式
四、片区综合开发操作联动自平衡投融资模式(产业勾地)
五、片区综合开发结构化合作运作模式
六、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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