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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 |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小微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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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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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2 23: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泰安税务
标题: 音频 |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小微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Tg5MzUwNQ==&mid=2247495892&idx=4&sn=248b68905dc0bb68d986c6f49976ed1a&chksm=fcdb82bacbac0baca2b0251dc2f59f810d8eee4009a35d2fdecef9be2bf86275ae84bcf30d0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21 17:22
二维码: -



小微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受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本期主播:
国家税务总局肥城市税务局 高泽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肥城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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