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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这项涉税事项申报简化啦,你还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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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7-22 2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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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昌平税务
标题:
【利好】这项涉税事项申报简化啦,你还不知道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2NzY4OQ==&mid=2651740868&idx=3&sn=f04ce239f2f06d4ce7d05307bfba6459&chksm=8be5f8e2bc9271f416f2c478d1f9a8968cc63832267cb5b3c571aabdfb829d32b2a16085385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21 10:55
二维码:
-
利好消息!
这项涉税事项申报简化啦,
你还不知道吗?
向上滑动阅览对话
刘姐,前几天听你说家里的饭店想办理歇业是吗?
是呢,因为疫情原因想先办理歇业,调整好状态之后再继续经营,但一直没抽出时间来办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了相关公告,简化了歇业期间纳税申报方式,省去了不少环节呢!
小帖士
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办理歇业的,不需要另行向税务机关报告。
真是太好了,具体怎样办理申报呢?快跟我讲讲。
好嘞。
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依法应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可按如下方式简并所得税申报,且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1.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其总机构办理歇业后,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仅分支机构办理歇业的,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不调整预缴申报期限。
2.未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
3.按月申报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
另外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还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哦~(不含水资源税)。
便民利民,为好政策点个赞!
「温馨提示」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市场主体,在解除非正常状态之前,歇业期间不适用上述简化纳税申报方式。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END-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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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昌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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