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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百问”之印花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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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7-22 18: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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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温州税务
标题:
“纳税百问”之印花税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jE4OTU4MQ==&mid=2651812658&idx=2&sn=4e43d97290b2d73a6f446b55c03a88ca&chksm=f16a3d50c61db446610c0a281ecc4aafe2bc754f9bcada818a1942f84c798a77d307696a62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22 17:40
二维码:
-
↑ 点击上方 “温州税务” 关注我们
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征管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从总体上看,印花税法对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规定,基本维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那么,根据《印花税法》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印花税税目税率有哪些变化?申报印花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本期
“纳税百问”
带您了解
印花税相关政策
。
问题1:哪些情况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注意: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问题2: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问题3:《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有哪几档税率?
答:
《印花税法》简并了税目税率,修改了部分税目名称,实行0.05‰、0.25‰、0.3‰、 0.5‰、1‰五档比例税率,取消了按件五元贴花的定额税率。
附: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问题4:《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
《印花税法》共列举了8项免税凭证。在保留并适当调整《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中免税凭证种类的同时,新增了4类新的免税凭证。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此外,《印花税法》还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问题5: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问题6: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问题7:在境外签订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
根据《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问题8: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
根据《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问题9: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操作步骤是怎样的?
答:
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印花税是根据税源信息进行申报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一、税源信息采集操作路径
(1)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纳税申报】--【印花税税源采集】。
(2)选择需申报的税款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已采集税源】--【采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入需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确认提交】--【返回】。
二、申报操作路径
(1)进入【综合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点击【申报表列表】--选择税款属期并勾选印花税,点击【提交】。
(3)点击【印花税】--勾选【是否申报】--点击【确认申报】。
(4)进入【减免税明细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无减免项目,则无需点击该附表)。
(5)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提交】。
(6)点击【全申报】,完成印花税申报。
问题10:针对仅需要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有什么便利化举措么?
答:
自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起,印花税需要先采集税源,再进行申报,申报方式变化较大。浙江税务针对征期内仅需要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开发了“一键申报”功能,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便捷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模块
(2)点击【税务申报及缴纳】
(3)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
(4)系统自动跳出当期未采集税源信息,点击【采集】按钮
(5)填入计税金额或件数及其他需申报内容
(6)点击【提交】,点击【确认提交】后跳出税源采集成功提示
(7)如该属期仅需申报印花税则点击【单税种申报】按钮,系统自动完成该属期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如还需申报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则点击【合并申报】,系统自动跳转到合并申报报表页面,全申报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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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百问”之纳税信用篇
“纳税百问”之增值税留抵退税篇
“纳税百问”之社保费征缴篇
“纳税百问”之车辆购置税篇
“纳税百问”之黑名单篇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财产和行为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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