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67
Tax100会员
3254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西藏
›
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后,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吗?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57
|
回复:
0
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后,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吗?
[复制链接]
西藏政策君
西藏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6164
6145
主题
6146
帖子
6164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6164, 距离下一级还需 82724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6164, 距离下一级还需 82724 积分
积分
6164
发消息
2022-7-22 16: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后,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01754&idx=2&sn=44fec60a62c8e0a277be97928d52bc48&chksm=bd5444de8a23cdc84943376bc11b74fc7b8f9e3a2c7c1689ab291cf3740211c05e66544e32c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21 16:14
二维码:
-
问:
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对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影响吗?增值税税收优惠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能同时享受吗?
答:
不同情况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要求不同。下面通过3户分别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出口退税、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的案例,来看看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是怎么处理的吧。
案例1:
A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后续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部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2:
B企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上述文件明确规定财政性资金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不属于会计损益,不属于收入总额,也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3:
C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税收优惠,取得留抵退税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将导致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实质上并未给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既不属于政府补贴,也不是其他收益,不涉及收入确认,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甘肃
浙江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安徽
安徽
山东
江苏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