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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注销可免于办理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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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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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0 17: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晋城税务
标题: 注意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注销可免于办理清税证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DcxNzU2Ng==&mid=2247519855&idx=3&sn=447955d84d5a339ea9bd9d070fd7d022&chksm=fb7521fecc02a8e8915429f99a281b3caa060d5d635165d4d7413ef7d4d0eed77255c44cb84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1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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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个星标?约定明天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与税收业务制度衔接、服务纳税人,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2号),明确自2022年7月14日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注销,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具体咋规定,点击视频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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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 | 梦楠
统筹 | 毕方佳
审核 | 张钊焕 张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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