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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每日热点问答 ▏按季申报的3%应税行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怎样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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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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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0 15: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岛税务
标题: 12366每日热点问答 ▏按季申报的3%应税行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怎样填写申报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2MTI1NA==&mid=2247530116&idx=4&sn=e6c45c8d2254c40f177a4871645ca99d&chksm=96d2a80da1a5211b0a4e6eeeb6845ffd601113fa423cefd7763f741899e7deb566cb51dbf2d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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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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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的3%应税行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怎样填写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规定,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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