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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7月申报纳税期截至15日,7个行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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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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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8 10: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提醒】7月申报纳税期截至15日,7个行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留抵税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504007&idx=3&sn=1fba6f51878e83f2b6d0edfe898df7e7&chksm=ec1a0308db6d8a1ed496678d7ecf06997e3253fc400ca6a450486473a2d7f752396f1b8a07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15 09:15
二维码: -

2022年7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7月1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7月申报要点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新增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留抵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填报要点: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扩大!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二季度部分税费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
  填报要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缓缴税费!一图读懂政策要点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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