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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秒懂 | 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可反向开具发票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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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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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4 00: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政策秒懂 | 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可反向开具发票如何理解?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38433&idx=5&sn=1a9853704e7b4225daf4656aeb63e248&chksm=bd38643f8a4fed29604d27bfc356a1c79914d1c791d4fb8bfb5593e8a6a60ec321c40a21ed3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13 17:17
二维码: -
Q&A
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这里的“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理解呢?
答:近日,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国新办7月7日举行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释称,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因此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编辑:省局宣传中心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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