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63
  • Tax100会员 33216
查看: 206|回复: 0

7月征期15日结束,本月纳税申报有这些注意事项!速看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2-7-12 15: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眉山税务
标题: 7月征期15日结束,本月纳税申报有这些注意事项!速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MTA4NDIzOQ==&mid=2247515902&idx=1&sn=4ec986aa9fa0e4d2c616d1e6a5b9ecad&chksm=cf69acdef81e25c8f76364c69e1702f78aaa452bfe3206393b60b8751bc7e748042e9d8969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11 16:55
二维码: -

留抵退税扩围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至批发零售业等行业。
01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包含哪些?
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
02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何时可申请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03
申请留抵退税需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21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继续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具体如下: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印花税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来看相关政策要点:
01

02

03

04

417_165761130669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