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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能省钱!买车前必看的车购税纳税实用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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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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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2 14: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安税务
标题: 【细则】能省钱!买车前必看的车购税纳税实用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DA2MzE1NQ==&mid=2650290854&idx=4&sn=e3e60a76cba55ca01aceca4ebee3b94e&chksm=f46407fac3138eec4d1f1174480820876a3c108413e419e00c2af9929697f67fe006a5b737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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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02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01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02
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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