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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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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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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9 06: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要注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680946&idx=2&sn=78152da38d339c3c96c3de53d23be19b&chksm=beff54348988dd22e7a2c239201192be79236e5c9a917edff233402a7ad5a43d3fd0b5beae4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8 12:00
二维码: -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简称21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Q&A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按照21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相关政策



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聂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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