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4584
Tax100会员
3322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天津
›
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04
|
回复:
0
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复制链接]
天津政策君
天津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012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积分
20126
发消息
2022-7-9 03: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高新税务
标题:
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DI0MjgwOQ==&mid=2247675588&idx=2&sn=56b522115bb1daee5331492d8a04d8ef&chksm=fd55b2d2ca223bc43d1cc320e068515dd1abe36d7f2f4faa613292f4e65d68e8afa4fd0240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8 15:38
二维码:
-
高新税务
关注我们查看更多涉税资讯
商务部等17部门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
(一)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三)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二、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
(四)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五)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
(六)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三、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七)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八)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及本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获得用地审批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
(九)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并报商务部备案,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即可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信息公开制度,允许企业对进口车型持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作出承诺,在环保信息公开环节,延续执行对平行进口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和数据信息的有关政策要求。
五、优化汽车使用环境
(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匹配。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各地要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支持,加大力度使用地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
(十一)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辆认定条件,促进展示、收藏、交易、赛事等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
六、丰富汽车金融服务
(十二)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
银保监会
能源局
2022年7月5日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关于《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有关问题解答(政策篇)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有关问题解答(经办篇)
★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如何下载社保费单位客户端?
★收藏!天津企业社保费缴费流程及渠道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听税务小姐姐答疑解“费”
★学起来!天津市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指南
★企业社保费申报流程、申报密码……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往期推荐 ●●
//
1
|
如何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来了
// 2
|
逾期办理汇算清缴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 3
|
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 4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情况汇报等
// 5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走流程”专项税务体验师招募通知
// 6
|
【津税书签】既适用免抵退税又适用留抵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顺序有先后吗?
// 7
|
【轻松办】电子税务局常用场景(二十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8
|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 9
|
2022年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10
|
新设立企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如何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 11
|
新设立企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按规定申报之前的“六税两费”,如何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按年申报的如何处理?
// 12
|
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了解税收
税务总局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9月1日起施行
周知身边小伙伴:符合相关条件,这些费可以免征
公司奖励优秀员工的机票,对应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精彩内容别错过
觉得文章不错,请点击“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贵州
上海
上海
天津
山东
广东
吉林
辽宁
实务案例
云南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