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90
  • Tax100会员 27872
查看: 67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0]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12 10: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zzs//200609/t287446.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0]237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0]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4-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237号

状态:失效

    近期,一些地区询问,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是否可以开具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便于各地执行,现统一明确如下:
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所有使用计算机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可以使用普通计算机软件开具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必须在十万元以下),其中密码栏不打印密码.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购货方不得拒收.请各地认真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