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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政策行业扩围,7月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为7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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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8 22: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宣城税务
标题: 留抵退税政策行业扩围,7月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为7月15日前!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3MzU4MQ==&mid=2247510238&idx=1&sn=e555e643a76e626e2b5701a37135dcb5&chksm=fd96527ccae1db6ad9d703ae23bb1d781fc9d3e1e02b54d1151249e8e194c07e6117a47e9e0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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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对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下面从政策解析、退税申请、注意事项3个方面进行讲解。

01
留抵退税政策解析



01 / 政策文件

02 / 退税对象
1
小微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
制造业等行业

3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

03 / 退税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04 / 留抵退税计算


进项构成比例:
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05 / 申请时间

02
退税申请操作辅导



1
先完成当期增值税申报
办理留抵退税的前提条件,请完成后再申请。
2
进入留抵退税申请界面
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当期增值税申报后,系统推送留抵退税申请提示。

您也可以通过“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或是在下方“我的待办”找到“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进入申请。

3
填报申请数据
打开留抵退税功能后选择“我已知晓上述法律责任,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
选择预填时,国民经济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及表单明细将自动带出预填数。
选择自行填报数据,需自行填写所有信息项。

填写部分未预填的信息,若预填数据有误,支持手工调整。

4
提交后待审核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提交流程结束,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5
查询退税办理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行退税受理进度查询。


03
注意事项



01
关于7月退税申请时间
关于退税申请时间的一般性规定是,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7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 需要在7月15日前提出退税申请。

02
关于出口企业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03
关于进项构成比例计算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04
取得留抵退税后

  • 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 如果发现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附:
收到留抵退税款项后,这些事项要注意
收到留抵退税后,请关注附加税费的计征缴纳哦~


您的非常满意
我的无限动力


审核:宣城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编发:宣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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