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8]54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8]546号
全文有效
1998.12.07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了解有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个人纳税人的收入及纳税情况,摸清税源,并依照总局文件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以利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