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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适用21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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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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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潍坊税务
标题: 上新!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适用21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DE4ODU2MQ==&mid=2650633020&idx=1&sn=adf528779c5fa3a8a9fdf1e224b2fe6c&chksm=87e2dfc2b09556d4da9cc3deb77db4f08d9cc7c8aa48bb8783ce3090d7210dd3b30864a181a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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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适用21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说明的是,《退(抵)税申请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结合本次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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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策划:李刚 苗漪雪
录制:蔡宁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李刚 苗漪雪
编审:朱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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