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58
  • Tax100会员 33448
查看: 305|回复: 0

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6145

主题

6146

帖子

6164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164
2022-7-5 18: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00537&idx=4&sn=5410f542f86d6492795189aa34971d4d&chksm=bd54411d8a23c80b1ab01b3d91146e2af38346cdef25d308ab4fb0067d552960a48787816c4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4 17:50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纳税人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内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并按规定抵减应纳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
880_165701526422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