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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曝!绿城中国被实名举报巨额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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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7-5 13: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融”)在微博实名举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绿城中国发布严正声明回应,称对于河北德融编造、传播、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河北德融坚持举报内容数据属实!

河北德融在举报信中称,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证据材料,绿城中国公然违反国家多项法律法规,长期从事职业放贷、向关联企业非法输送利益、偷税漏税、欺诈交易、背信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重要信息披露与不披露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金融秩序和税收征收管理秩序,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国资股东、中小股东利益,严重损害被欺诈合作方的民事权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及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对所涉相关线索尽快核查、依法处理。
河北德融的实名举报信中指出:
一、绿城中国没有金融放贷许可证,长期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息贷款谋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国家金融秩序。
二、绿城中国部分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常性、持续性巨额非法利益输送行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国资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涉嫌巨额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三、绿城中国虚假宣传其控制的绿城管理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能力,在职业放贷的同时利用强势地位强迫合作方将项目委托管理工作交其承揽,捆绑借款方签订内容显失公平的项目代建格式合同,又因履行能力严重不足构成根本违约给合作方造成巨大损失,已构成商业欺诈。

  针对河北德融的举报,绿城中国随后也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鸿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因严重违约引发多起诉讼等纠纷案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处在司法程序中。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故意杜撰大量不实内容,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损害绿城及相关主体的商业声誉,企图干扰司法公正,以达到逃避法律责任的非法目的。绿城中国及相关下属公司均依法合规经营,完全不存在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述之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对于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造、传播、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执一词
成立于2010年的德融地产,为天鸿房地产全资子公司,后者为河北省唐山市企业。
因双方各执一词,外界由此质疑,举报信所述事项是否属实,有哪些材料作为依据。就此问题,德融地产相关人士并未正面做出回应,而是向记者表示,公司目前正与绿城接洽、磋商过程中。
“没有进一步协商结果之前,举报信中所指更详细内容,目前暂不便透露更多,也不便提供相关材料。”德融地产上述人士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德融地产发举报信之前,双方已因经济纠纷产生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天鸿地产今年2月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诉讼今年3月得到受理,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接近绿城中国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双方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是非曲直,法院自有公断。为避免干扰司法之嫌,目前暂不回应更多。”
业绩承诺悬疑
绿城与前述房企之间产生纠纷,因位于唐山的绿城桂语江南项目而起。
2019年12月,天鸿房地产与绿城达成合作意愿,绿城管理对该项目输出轻资产管理。
中原地产高级研究经理卢文曦指出,小型房企因总体实力较弱,有时会借助知名企业影响力、管理能力,以提高项目销售业绩及利润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绿城桂语江南项目建筑面积13.76万平方米,由3栋小高层、14栋洋房组成。
天鸿地产在公开信中称,该项目2020-2021年销售回款总完成率4.47%,项目全部回款9393余万元,低于绿城承诺的21亿元。
据房天下数据,上述项目2020年12月开盘时均价1.7万元/平方米,2021年8月底推出洋产品房后,当年9月项目销售均价涨至2.15万元/平方米。而受市场不景气影响,今年4月项目销售均价降至2.05万元/平方米。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行情走低,楼盘销售业绩普遍不佳,很多项目不得不以价换量,三四线城市项目面临的去化压力更大。这种走势下,也会波及代建、输出轻资产类项目业绩。”卢文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因销售不及预期,双方产生矛盾。此后,天鸿房地产于2022年1月接管该项目。
“该事件中一个尚待厘清的争议在于,绿城管理是否做出与业绩相关的对赌承诺,并签署过具有约束力的相关文件。如果绿城并未做出此类明确承诺,那么业绩承诺可能只是德融地产单方面的预期。”业内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就绿城管理是否做出过业绩承诺,记者分别向德融地产及绿城管理进行了求证。德融地产并未给出回应,绿城管理方面则向记者表示,“请以大股东绿城中国公布信息为准。”
据了解,绿城管理与天鸿房地产的合作,是通过唐山鸿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展开的。
据天眼查信息,天鸿房地产持有唐山鸿柯房地产90%股权,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
就绿城与沈阳全运村建设的关系,公开资料显示,双方在人事及业务方面均存在交集。
天眼查信息显示,沈阳全运村建设与绿城房地产集团,均为绿城莱芜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沈阳全运村建设还与绿城集团全资子公司绿城理想生活服务,共同参股了湖州驭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此外,绿城中国执行董事李骏在沈阳全运村建设担任董事。
两地官司“局中局”
有开发商指出,既然商业经济纠纷已开始走司法途径,双方原本应通过相应司法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定。
“天鸿房地产与绿城并非一个量级的企业,天鸿通过微博举报引起市场关注,是否有借此来促成协商解决争端的可能,也未可知。”上述开发商表示。
对于在走司法程序同时又在微博举报绿城,德融地产方面表示,“我们希望能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双方虽然一直在就一些争议事项进行沟通,但这中间并不顺畅,出现一些波折。”
就其欲解决的是否为借款方面的问题,德融地产方面并未对此做出进一步说明。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德融地产在唐山提起诉讼之际,绿城关联方发起带有反击意味的另一场诉讼。
因与唐山鸿柯房地产、天鸿房地产、德融地产等产生借款合同纠纷,沈阳全运村建设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眼查信息显示,该案件将于7月7日开庭。
杜跃平指出,此事件中目前已出现两个案件,需要厘清的是,这其中存在两项不同的法律关系。
一是天鸿房地产、唐山鸿柯房地产与绿城管理、绿城中国之间的委托代建合同关系。二是沈阳全运村建设与天鸿房地产、唐山鸿柯房地产、德融地产等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前者由唐山市中院立案受理,后者则由沈阳市中院立案受理。法律关系不同,受理法院审查的要点完全不同。天鸿房地产方面与绿城方面争议的一个焦点是,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杜跃平表示,依据相关法律,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法院可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杜跃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如天鸿一方能在庭审中证明,出借方沈阳全运村建设仅是名义上的出借主体,实际的出借主体是绿城中国,那么法院可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反之,如借款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天鸿一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万科也曾栽过跟头
其实,除了绿城以外,万科也曾在唐山因为类似的事情栽过跟头。
去年11月,万科副总裁刘肖遭到董事长郁亮的重罚引发舆论关注,处罚措施包括且不限于通报批评并“降级2级”的处分,罚款1000万元。原因是万科在内控核查中发现违规问题,涉及原北方公司BG沈阳公司,北京公司及原唐山事业部(现万科冀北公司)。
时至今日,万科也一直没有就刘肖被罚的真实原因对外界做出具体解释和回应。但种种迹象显示,这跟万科唐山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根据相关报道,刘肖当时被罚很可能主要跟万科唐山公司一系列违规操作有关。从前年开始,万科唐山公司被项目合作方接连举报,牵扯曝光了一个游走在灰色领域的“放贷”业务。
2018年的时候,万科唐山公司拿下了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引入了一个占股49%的当地合作方共同完成项目。根据合作方的说法,项目前期一共需要投入12亿,万科出了1亿,再通过第三方公司红色崛起“借给”他们11亿,利率11.27%,同时万科拿走了他们公司的公章和网银做抵押。
有意思的一点是,这个借款协议只有1年期限,像是一个过桥资金的借贷。但合约到期后,红色崛起并没有要求合作方归还本金,也没有终止合约,而是源源不断地从合作方银行账户中支取利息。
但合作方察觉到不对劲,要求终止借贷关系,并要取回自己的公章和网银时,却遭到了万科的拒绝,最终合作双方反目,对簿公堂。
报道称,根据注册信息,案件中的红色崛起为万科相关人士实际控制,在万科旗下的诸多项目中,皆充当着“放贷”的角色,然而红色崛起并没有放贷资格,更有意思的是,红色崛起的放贷资金其实也不是自有资金,而是来自某些金融机构。
看来,如果唐山天鸿地产的举报是真的,其实绿城也并不孤单!

内容转载自:税海竞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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