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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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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4 05: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讲堂】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26995&idx=2&sn=9d5ee9dd1045520310adee4e761c854d&chksm=8baee78fbcd96e99e7bb382be9eb1a38cc4f8ecbb64c939b185ba11df534d648cb88a891638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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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纳税人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内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并按规定抵减应纳税额。
往期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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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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