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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说税(第15期) | 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新设立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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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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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 21: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雅安税务
标题: 小雅说税(第15期) | 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新设立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zc5NTg2MQ==&mid=2247504258&idx=1&sn=789395035e9b9631bcbe453af2c914d8&chksm=fe4f64f8c938edee75b4fc8ca859c2cb0606ad3813e7187b6e57fbaadb73532b25187dca531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8 17:45
二维码: -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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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新设立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享受优惠?
新设立的企业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我们公司于2022年3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3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时登记的从业人数为200人、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我们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按次申报印花税时,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不可以。你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按次申报印花税时,应按照设立时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判断,公司的资产总额已超过5000万元,因此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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