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66
  • Tax100会员 33216
查看: 25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2-7-1 20: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内江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Tg1Nzg0MQ==&mid=2247501399&idx=1&sn=99f9bc5ea6c2e93b4ce93346bd897c55&chksm=fd1e3389ca69ba9fadddad63d65e9afe5e0f0abf003a1d6dd78094de626a0718facbbf6f86b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30 12:09
二维码: -


内江税务微信号:sc_njsw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为全面落实“精细服务”要求,切实提升税费服务质效,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对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范围调整
(一)内江市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由原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东兴区税务局双才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213号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汉安大道办公区3楼,咨询电话:0832-2286503)
(二)城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由原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东兴区税务局负责。
二、办税服务厅调整
将市政务中心二楼原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东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合并成一个办税服务厅,2022年8月1日以前继续办理内江市东兴区和内江市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业务,2022年8月1日后逐步开展城区通办业务,办税窗口调整以现场设置为准。
(办公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政务服务局二楼,咨询电话:0832-2037827)
三、城区车辆购置税办税渠道
城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办理渠道保持不变,纳税人可继续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代办单位、城区车购税征收窗口办理。
(内江市城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888号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楼,咨询电话:0832-2028835)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内江税务

微信号:sc_njsw
普及税费知识
宣传税费政策,实现征纳互动
喜欢,就“在看”↘↘
628_165667772605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