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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函〔201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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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7 14: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1/12/content_5339579.htm
发文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文件编号: 国办函〔2018〕74号
文件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05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本帖最后由 程国海 于 2020-4-27 14:32 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函〔201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宁吉喆  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王春峰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钱毅平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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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1/12/content_5339579.htm  发表于 2020-4-27 14:32
每天在学习的道路上前进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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