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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6月22日~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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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7-1 1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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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梧州税务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6月22日~6月28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kxODA5OA==&mid=2651768163&idx=8&sn=676c2279d05191713323486bfc8506ab&chksm=8b016d1ebc76e4084999d1e52c204525e5451a3f4700ca888c158c6010dd88808d0fd35d209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9 18:19
二维码:
-
一、个税年度汇算补税的渠道有哪些?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吗?
答: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二
、我是请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如何补税?
答:如果您选择由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需要补税的,您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将税款交由单位由其一并代您缴税,也可以由单位申报后,您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方式缴税。
三、如何确定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成功?
答: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查询您的缴税情况。
四、印花税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五、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中,按什么文件规定办理留抵退税业务?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的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等规定办理相关留抵退税业务。同时,对《退(抵)税申请表》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附件)。
六、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的行业范围包括哪些?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一)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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