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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后如何判断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简称21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一次性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
那么,扩围后的行业又该如何判断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呢?
21号公告规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应超过50%。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
举个例子更清晰——
某纳税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生产并销售机器设备销售额300万元,外购并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额200万元,租赁设备销售额250万元,提供文化服务销售额150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100万元。该纳税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发生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销售额占比为65%[=(300+200+150)÷1000×100%]。因此,该纳税人当期属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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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东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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