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572
Tax100会员
3329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贵州
›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关于调整贵阳贵安2022年度城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41
|
回复:
0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关于调整贵阳贵安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复制链接]
贵州政策君
贵州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6197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6197,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691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6197,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691 积分
积分
26197
发消息
2022-7-1 18: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阳税务
标题: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关于调整贵阳贵安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Y4NjQ4MA==&mid=2650580281&idx=3&sn=bcc2a2165b17b018171cc682665eac5f&chksm=8396c686b4e14f90d9bb964a26f868201623d14f7311bc38f1352785df2bf9e0cd698f54917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1 10:55
二维码:
-
各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6号)和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35 号)文件精神,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570元,月平均工资为6797.50元(以下简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现将贵阳贵安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2022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21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5438.00元)的,以5438.00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21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20392.50元)的,以20392.50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以职工个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二、参保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参保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2022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月缴费基数为6797.50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100%),即35周岁(含)以下参保个人月缴费金额为231.12元;35周岁以上参保个人月缴费金额为299.09元。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依法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为其职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如实申报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依法足额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
(二)依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为充分保障参保职工和参保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能够正常享受,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25日前通过税务部门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三)银行代扣代缴
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2022年7月16日前按新缴费标准足额预存当月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用,以便银行统一进行代扣代缴。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2022年6月28日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往期推荐
贵阳市局企业所得税科开展“答疑解惑优服务、助企纾困显担当 ”共建活动
不负风华“税”月 书写无悔青春——清镇市税务局团支部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纪实
【直播预告】周五见!“税言·云课堂”(第6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培训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湖南
江苏
精选公众号
甘肃
上海
吉林
山西
山西
北京
内蒙古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