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34
Tax100会员
3333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黑龙江
›
《纳税人缴费人之家》| 青冈专场(青年创业)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75
|
回复:
0
《纳税人缴费人之家》| 青冈专场(青年创业)
[复制链接]
黑龙江政策君
黑龙江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2993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2993,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895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2993,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895 积分
积分
22993
发消息
2022-6-30 0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绥化税务
标题:
《纳税人缴费人之家》| 青冈专场(青年创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zNTQ5OA==&mid=2247505581&idx=1&sn=8309d48b80d63007e6d05c26d82050f2&chksm=97f12428a086ad3ec06dee14ef461519a037ad8ac93f033ee12b806d3884b1fc2f2bbddc42b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9 16:09
二维码:
-
(点击查看本期热点问题)
青年创业税收支持政策7个热点问题
直 击 热 点
主持人 孙哲
青年创新思维活跃,创业动力强烈。近年来,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青年创新创业创造了良好环境,许多大学生纷纷返乡创业,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其中,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更是与青年创业紧密相关,为助力青年创新创业,帮助青年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使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让青年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今天我们走进青冈,邀请青冈县税务局李丽同志与大家一同了解青年创业的那些“税”事。下面请李丽为我们讲解与创业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
青冈县税务局 李丽
政策内容可以重点关注免税、抵税、减税、缓费这四个方面。
一、普惠性免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特殊人群抵税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 12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我省按照20%进行上浮,也就是每户每年14400元依次扣减。
三、普惠性减税
1. 小型微利企业100万-300万之间再减半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去年是10%
2.扩大六税两费适用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我省按照50%比例进行减征。
四、特殊人群缓费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按照我省(黑人社发〔2022〕10号)规定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ND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山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