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090
Tax100会员
3337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安徽
›
【纳税课堂】 “走出去”个人年度汇算相关要求和要点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71
|
回复:
0
【纳税课堂】 “走出去”个人年度汇算相关要求和要点
[复制链接]
安徽政策君
安徽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0819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0819
发消息
2022-6-28 0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庆税务
标题:
【纳税课堂】 “走出去”个人年度汇算相关要求和要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ExNDE2NQ==&mid=2652655511&idx=2&sn=67ffcf3b628726889729ec18ba3f5f7c&chksm=84af538db3d8da9bbc498e070de0e9518b266ae3294d76ef7f68202abb1f62bd0ee64aeb30a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7 17:05
二维码:
-
热
点
关
注
“走出去”个人年度
汇算简介
纳税服务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法定期限。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纳税;单位要次年2月28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外派人员情况,并培训、辅导员工办理境外所得申报。外派人员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境外所得,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纳税信用的重要途径。今天,跟着税小皖一起学习一下“走出去”个人年度汇算相关内容~
视频学习
方式一:识别二维码,观看视频学习
方式二:点击下方链接可跳转观看(https://tax.ah.m.12366xuetang.com/#/videodetails/635)
一
“走出去”个人汇算的要求和特点
“走出去”个人
是指被境内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称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主要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属于个税法意义上的税收居民个人,需在取得所得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就来源于境内及境外的全部所得在被派出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
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为避免所得来源国和居民国对同一所得双重征税。我国税法规定,对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当地依法已实际缴纳的税款可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从对应纳税年度的全部应纳税额中抵免。
三
申报和征管要求
(一)汇算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
境内有唯一任职受雇单位的,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申报受理机关。
其他情形的相关规定见视频。
(二)申报方式
WEB端申报(推荐)
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ww.etax.chinatax.gov.cn)自助申报。
邮寄申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首页下方市局频道“合肥”——页面下方滚动图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法规”——查看《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自行下载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后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委托申报
如您自己不便办税,也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您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您可随时通过WEB端或APP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
大厅申报
如以上所有方式您均不便办理,且已回国,可自行到上述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纳税年度的确定
可咨询境外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国(地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规定。如您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
四
税收协定相关规定
“走出去”个人在境外提供劳务、担任董事、进行演出、研究开发、实习学习等情况下,以及在境外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涉及征税权问题,我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安排)在相应条款里进行了规定。
税收协定是什么?
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 ,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
截至2022年6月,我国政府共签署109个税收协定,内地和香港、澳门签署了税收安排,大陆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税收协定网络。
税收协定主要是通过降低所得来源国税率或提高征税门槛,来限制其按照国内税收法律征税的权利,同时规定居民国对境外已纳税所得给予税收抵免。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包括降低“走出去”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负、有效消除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和通过相互协商机制妥善解决涉税争议等。
—END—
更多税收知识,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_^
安徽税务
安庆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辽宁
江苏
法律法规
人社政策
山东
山西
精选公众号
湖北
新疆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