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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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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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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7 14: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680271&idx=2&sn=8c55c406f52f479fcb9a0d4757f7b3b8&chksm=beff51898988d89f957249bb64512769abf3bfcca4ddd0962d92ef8003ae19c56579c1cfdf0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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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

  今天,我们来学习: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免优惠的具体时间,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和简化申报的原则,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如果符合《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例:A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2年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当月1日生效。2月末,A公司从业人数为200人,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

  问题1 A公司于2022年2月征期申报1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A公司2月征期申报1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2 A公司于2022年3月征期申报2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根据《公告》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A公司在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当月1日生效,因此于3月征期申报2月的“六税两费”时,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优惠。

  但是,由于A公司3月申报期上月末的从业人数小于300人,并且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符合《公告》第一条第(二)项新设立企业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优惠的标准,因此,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优惠。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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