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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2366热点问答(第六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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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6-25 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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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西藏12366热点问答(第六十二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199719&idx=1&sn=79d8535d41ed4736b125e5b1dbf83cf1&chksm=bd547ce38a23f5f58c3af1b95421747c3ca6eab590c4baecbd1ffc7c073d07f204a621c8b5e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4 15:30
二维码:
-
纳税人
西藏税务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受到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极大关注。小编在这里整理了西藏“12366纳税缴费热线”近期咨询量较大的几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题一
纳税人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西藏税务
02
问题二
纳税人
缓缴的主体范围和税费种范围包含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也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以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是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税费所属期范围上,分为两种,一个是按月缴纳的纳税人,为今年1到6月份的应纳税款。按季缴纳的纳税人,为今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应当缴纳的税款。
西藏税务
03
问题三
纳税人
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对符合缓缴税费条件的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等情况,区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二是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西藏税务
04
问题四
纳税人
如何衔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政策与税收征管法“困难缓税”的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享受《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规定的缓缴税费政策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西藏税务
05
问题五
纳税人
纳税人为增值税独立纳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确定年销售额时是否需要包括总机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如果总机构销售额不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分支机构符合,是否可以适用缓缴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按照各自年销售额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是否适用缓缴政策。纳税人为增值税独立纳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确定年销售额时不包括总机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如果总机构不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分支机构符合条件,分支机构可以适用缓缴政策。
西藏税务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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