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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围行业纳税人如何申请留抵退税?垃圾费如何申报?新政问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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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6-25 04: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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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扩围行业纳税人如何申请留抵退税?垃圾费如何申报?新政问答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89771&idx=5&sn=5d1c681f72c4c35d4ac46c06990dd1e2&chksm=8818c96cbf6f407a484fd11233f2676bd67f5162bac3cd4481fd4322c1bba2913ce33b706c3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4 17:31
二维码:
-
1、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2、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哪些留抵退税条件?
答: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3、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一次性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4、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答: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5、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答: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6、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答: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进入该模块。点击“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申请表”,进入数据填写界面,进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
7、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
答: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下拉界面在“非税收入申报”模块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填好所属期后(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01-01至2022-12-31),点击“进入申报”按钮,选择“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进行申报。
8、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具体包括哪些困难行业?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2〕31号文件,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新增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共22个)行业,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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