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46
  • Tax100会员 33650
查看: 563|回复: 2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国令第671号

730

主题

1858

帖子

2892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892
2020-4-27 14: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9/05/content_5105515.htm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件编号: 国令第671号
文件名: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6-08-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1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8月25日



点评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9/05/content_5105515.htm  发表于 2020-4-27 14: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30

主题

1858

帖子

2892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892
 楼主| 2020-4-27 14: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中的部分项目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304项的项目名称,由“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修改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将实施机关由广电总局改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将第334项的项目名称,由“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修改为“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将实施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